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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汽集團」)於2024年5月27日發布公告,提醒投資者關於股票期權限制行權的安排。該公告依據2020年A股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結合公司2023年末期利潤分配實施計劃,宣布自2023年12月11日起進入第二個行權期,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0日。廣汽集團指出,限制行權期設定於2024年5月29日至6月13日,於此期間所有激勵對象將不得行使期權。公司將依規定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相關事宜。董事會對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