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關於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銷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預留授予的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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