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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萊特玻璃」)於2024年4月29日發布海外監管公告,公佈了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工作制度。該制度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司獨立董事會議的議事方式和決策程序,並有效保障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根據制度,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將討論包括關聯交易披露、公司承諾變更或豁免方案等重要事項。會議由過半數獨立董事推舉召集,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此外,獨立董事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忠實與勤勉的義務,需按照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福萊特玻璃的執行董事包括阮洪良先生、姜瑾華女士、阮澤雲女士、魏葉忠先生和沈其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攀女士、華富蘭女士和吳幼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