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AI助理已提取核心訊息
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榮昌生物」)於2024年4月2日發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內是否存在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處罰或采取監管措施的情況進行了自查。自查結果顯示,在過去五年中,榮昌生物未曾受到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然而,公司於2023年4月23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口頭警示,原因是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涉及一筆2900萬元的政府補助,該筆款項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利潤的10.5%。對此,榮昌生物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温庆凯表示重視,並已採取措施加強內部管控和規範運作,以確保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公告強調,除了上述口頭警示外,公司在最近五年內沒有其他被監管措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