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AI助理已提取核心訊息
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20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以及於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無紙化上市制度和電子發布公司通訊的規定,公司已採取電子發布公司通訊的方式。該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代理委任表格等。公司提供多種選項供股東選擇如何接收這些通訊,包括全面電子化接收或選擇接收印刷版的英文或中文版本。公司亦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並設定了2024年4月17日為回應截止日期。若股東未於截止日期前提供足夠回應,將被視為同意通過公司網站接收公司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