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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出售,港股和A股有何异同?

重大資產出售,港股和A股有何異同?

安信國際 ·  2021/04/26 10:15

原標題:安信國際 | 上市公司專題:港股和A股重大資產出售對比分析

來源:安信國際朱江團隊

01.png牛牛敲黑板:

重大資產出售,在港股市場又稱「重大出售事項」,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出售資產達到一定標準的資產出售行為。重大資產出售往往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架構、收入結構等基本面起着舉足輕重的影響。對於上市公司而言,熟悉掌握監管要求,在交易的不同階段履行相應的申報、披露等義務,是保證交易順利進行的先決條件。

本文將詳細梳理港股上市公司在出售重大資產須注意的監管要點,並通過案例進行具體分析。

重大資產出售的概念

(一) 定義的區別

關於重大資產出售的界定,兩地交易所的界定指標和門檻有着明顯區別。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香港上市公司出售事項滿足比率測試超過75%,則構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項;而A股上市公司出售資產,在資產總值、營業收入、淨資產財務指標超過50%臨界值時將歸為重大資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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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監管要點的區別

在維護中小股東權利方面,兩地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出售前,都必須由董事會作出決議後提交股東大會批准,其中最明顯差異在於,A股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必須經出席獨立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港股公司股東大會投贊成票超過1/2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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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當A股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出售後,主營業務發生重大改變或完全改變(受讓方借殼上市),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指定交易需要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

港股上市公司涉及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時,上市公司不一定強制出具會計師報告,可選擇出具會計師報告或讓核數師審閲有關財務資料,財務資料須在通函中披露。

(三)流程的區別

港股上市公司出售重大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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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出售重大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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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上市公司案例:

  • 雷士照明(2222.HK)出售核心資產

(一) 交易概況

2019年8月,KKR與雷士照明公告簽署購股協議,雷士照明對中國區業務打包並注入一家合營公司,KKR以46億元人民幣現金收購合營公司100%股權之後,向雷士照明以增發形式轉讓合營公司30%股份。交割後,KKR持有雷士中國70%股權,雷士照明持有剩餘的30%股權。

根據2019年8月11日交易公告,雷士出售資產事項滿足交易測試百分比超過75%,構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項的申報、披露、股東批准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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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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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先決條件

出售重大資產須滿足的條件由兩部分組成:上市規則規定+交易其他條件。

雷士出售70%中國業務股權,由於涉及雷士中國業務控股股權的轉讓。根據中國《反壟斷法》,按照對控制權和營業額的判定,該交易構成了「經營者集中」,須向商務部反壟斷局申報並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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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架構

交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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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後圖片

2019年12月12日,雷士出售重大資產交易的所有先決條件(股東通過、中國反壟斷審查等)已完成,KKR以55.59億人民幣的對價收購70%雷士照明中國區業務的核心資產。交割完成後,出售的資產已不併入上市公司的財報中。

總結

關於出售重大資產的程序要求,上市公司可從內部和外部兩個層面關注。從上市公司內部流程看,交易須經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後才可實施;從外部流程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涉及到股東結構變化或股本增加,出於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考慮,一般要求上市公司出售重大資產前,須向交易所或監管部門(證監會)申報並獲得核準。

上市公司在進行出售重大資產交易前,出於減少時間成本、降低交易風險因素的考慮,應提前瞭解披露公告、監管部門申報審批等監管要點,確保交易順利進行。

編輯/Viola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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