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李華任職資格的批覆 來源:江蘇
蘇銀保監復〔2021〕66號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李華進行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國華壽〔2021〕7號)收悉。經審查,李華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報告。自收到本批覆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