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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药机(300216.SZ):子公司上海千山远东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千山藥機(300216.SZ):子公司上海千山遠東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格隆汇 ·  2020/07/31 20:59

格隆匯 7 月 31日丨千山藥機(300216.SZ)公佈,公司近日接到子公司上海千山遠東製藥機械有限公司(“千山遠東”)的通知債權人上海康茂勝自動控制有限公司已向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千山遠東進行破產清算。千山遠東已收到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2020)滬0345號民事裁定書。

申請人上海康茂勝自動控制有限公司以被申請人千山遠東無法清償到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爲由向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千山遠東進行破產清算,被申請人千山遠東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院提出異議。

本院查明:被申請人千山遠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於201214日成立,住所地爲上海市寶山區金勺路200號,法定代表人爲劉祥華,註冊資本人民幣(幣種下)60,000,000元。營業期限自201214日至長期。經營範圍:製藥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包裝機械的製造、銷售;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申請入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寶山法院)審理,於201814日作出(2018) 0113民初854號民事調解書。根據該民事調解書,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貨款72,037.62元及案件受理費400元,後因被申請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寶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除對部分車輛輪候查封外,因未發現被申請人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申請人也無法提供被申請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寶山法院於20181026日作出(2018)01133988號執行裁定書,終結該次執行程序。

本院認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並集中管轄部分破產案件的批覆》,上海破產法庭管轄上海市轄區內區以上(含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的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的破產案件除外)、衍生訴訟案件,跨境破產案件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由其審理的案件。因此,本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享有到期債權未獲清償;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仍無法清償債務,應當認定其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二款,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請人上海康茂勝自動控制有限公司對被申請人上海千山遠東製藥機械有限公的破產清算申請。

子公司上海千山遠東製藥機械有限公司長期虧損,目前已資不抵債。截至2020630日,千山藥機千山遠東的應收款10187.51萬元人民幣公司正在積極處理相關債權事宜,將會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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