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 公告, 青岛 绿和 新能源 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常熟耀创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因前期签订的电站项目《 股权转让 协议》中部分条款产生分歧,要求被告一承担费用2245.4万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尚未开庭,若腾晖光伏需承担连带责任,该债权将按重整方案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清偿。同时,公司收到与上海海 高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的二审判决书,终审判决中利集团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