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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高科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山子高科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證監會責令改正

證券之星 ·  01/06 19:00

證券之星消息,1月6日山子高科公開信息顯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驥、副總裁喻凱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責令改正。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1、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不完善經查,你公司未及時修訂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未規定對外發佈信息的申請、審核、發佈流程等內容。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十條的規定。2、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不完善且執行不到位經查,你公司未及時修訂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未嚴格按照規定填寫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且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未進行確認的情況。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網信算備310104345710301240019號),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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