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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気料金支援の実施に伴う最終保障供給約款の特例承認について

關於實施電力費援助的最終保障供應條款的特例批准

中部電力 ·  12/19 23:00

新聞稿

關於實施電力費援助的最終保障供應條款的特例批准

2024年12月20日
中部電力電力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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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於2024年12月6日向經濟產業大臣提交特例批准申請,以適用國家電力費用支持(注2)下的減免措施(以下稱爲「本措施」),針對與最終保障供應約款(注1)簽約的客戶電費。(已於2024年12月6日通知)
今天已從經濟產業大臣那裏獲得批准,特此通知。
本措施的內容如下。

1 適用的客戶

與高壓最終保障供應簽約的客戶

2 適用期間

適用於2025年1月使用的電費至2025年3月使用的電費
(2025年2月和2025年4月的收費)

3 減免單價

2025年1月和2月的使用量
(2月和3月的收費)

2025年3月的使用量
(4月的收費)

1.3日元/kWh(含稅)(注3)

0.7日元/kWh(含稅)(注3)

4 費用反映方法

適用期間內的燃料費用調整單價,將減去3的減免單價。
在適用本措施時,客戶無需自行進行任何手續。此外,我們將在每月的抄表票上通知客戶該措施所帶來的減額已被適用。

(注1)最終保障供應是爲了保護無法從任何零售電力供應商處獲得電力的客戶,直至與零售電力供應商的合同開始,電力供應由一般送配電業務提供保障。最終保障供應面向特高壓和高壓客戶。低壓客戶則由指定零售電力供應商(接替舊一般電力公司零售部門的企業。在我們管轄區內爲「中部電力ミライズ株式會社」)承擔供應義務。

(注2)根據2024年11月22日內閣會議決定的「爲國民的安心、安全和可持續增長而採取的經濟對策」中所包含的內容,進行電價支持,通過費用減免來支持生活者和商家。更多詳細信息請查看以下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的特別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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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在模型試算(使用電量20,000kWh/月)中,每月將減免26,000日元(3月使用部分爲14,000日元)。

附錄

  • 「減免措施最終保障供應費用的反映方式」[PDF:483 KB]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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