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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逾20亿元

東方集團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未履行承諾 公司及子公司累計新增訴訟金額逾20億元

證券時報網 ·  12/19 20:44

東方集團(600811)12月19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宏偉相關承諾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淨額受限情形尚未消除,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張宏偉未履行相關承諾。

回溯前情,東方集團6月18日晚間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東方財務公司」)書面回函,因東方財務公司近期流動性暫時趨緊,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出現大額提取受限情形。截至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餘額16.4億元,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貸款餘額6.66億元。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大額提取受限,將增加公司短期流動資金週轉壓力,對公司生產經營和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6月19日,東方集團收到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宏偉出具的《關於化解財務公司相關風險的承諾函》,其承諾在未來3-6個月內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處置等方式支持財務公司化解流動性資金不足問題,保證公司在財務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動性。

然而,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張宏偉相關承諾遲遲沒有兌現。爲此,東方集團於11月18日收到通知,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張宏偉收到黑龍江證監局《監管提醒函》:相關承諾事項將於12月19日到期,鑑於該承諾履行尚無實質性進展,爲此提醒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張宏偉要充分認識上市公司存款安全的重要性和解決存款提取受限問題的緊迫性,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履行承諾事項,加快推動解決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存款提取受限問題,維護上市公司利益,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東方集團也於11月18日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本着對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負責的態度,嚴肅對待承諾事項,及時形成切實可行的履行方案,妥善解決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存款提取受限問題,保障上市公司資金安全,並依法合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東方集團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密切關注相關承諾履約進展,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東加快推進存款提取受限問題的解決,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據東方集團12月19日晚最新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宏偉相關承諾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淨額受限情形尚未消除,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張宏偉未履行相關承諾。公司將繼續督促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履行承諾內容,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權益。

東方集團12月19日晚同步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計新增訴訟涉及金額合計20.6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2.39%。公司已於2024年7月15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啓動預重整,預重整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根據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企業預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試行)》相關規定,公司在預重整期間原則上不能個別清償。公司將結合預重整溝通協調機制,通過預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相關風險。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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