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2月9日ST先河公開信息顯示,李某壁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處罰。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30日,先河環保使用資金購買、持有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其中,2022年4月18日、26日,持有銀行結構性存款最高餘額達44,000萬元,佔公司2021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0.73%。期間,先河環保未披露上述投資結構性存款產品事項。
處罰決定如下:
對李某壁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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