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美東時間週五初步裁定,從東南亞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在美國以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不公平地銷售,並提出以高達271%的關稅來抵消這種做法。
智通財經APP獲悉,美國商務部美東時間週五初步裁定,從東南亞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在美國以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不公平地銷售,並提出以高達271%的關稅來抵消這種做法。這一裁定標誌着美國太陽能電池板製造商的又一次勝利,製造商們辯稱,這些廉價進口產品損害了它們的業務,並破壞了旨在培育美國國內供應鏈的政府投資。
目前問題在於從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進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以及用它們製造的組件),這些國家目前提供了美國大部分的太陽能電池和組件供應。近兩個月前,美國商務部發布了另一項獨立但相關調查的初步結果,即從東南亞進口的太陽能產品不公平地從政府援助中受益。
美國的調查是由美國太陽能製造貿易委員會聯盟(American Alliance for Solar Manufacturing Trade Committee) 4月份的一份請願書引發的,該委員會代表的公司包括第一太陽能(FSLR.US)、Hanwha Qcells USA Inc.和Mission Solar Energy LLC。
消息公佈後,第一太陽能股價上漲了3.8%,而晶科能源的美國存託憑證下跌了2.9%。截至發稿,第一太陽能盤後微跌0.14%。
這些調查是美國製造商對抗海外競爭對手的最新舉措。大約12年前,美國對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徵收類似關稅後,中國製造商的回應是在其他不受關稅影響的亞洲國家設立工廠。
威利律師事務所(Wiley Rein)合夥人、請願者的首席律師蒂姆·布萊特比爾(Tim Brightbill)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說,「有了這些初步關稅,我們距離解決多年來有害的不公平貿易、保護對美國新太陽能製造業和供應鏈的數十億美元投資又近了一步,」「這些初始利率符合我們對市場狀況的預期,以及這四個國家是如何從事不公平貿易行爲,破壞美國製造業和就業的。」
與此同時,這引起了部分外國製造商和國內可再生能源開發商的反對,他們表示,關稅給在美國運營的大型現有電池板製造商帶來了不公平的優勢,同時提高了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成本。
根據週五的行動,從柬埔寨進口的商品面臨117.12%的現金按金率。
對馬來西亞而言,初步評估稅率從晶科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的17.84%到其他供應商的81.24%不等。Hanwha Q Cells馬來西亞有限公司初步評估爲無傾銷幅度,因此初始現金按金率爲0%。
從晶澳太陽能越南有限公司、晶科太陽能(越南)工業有限公司、天合光能發展有限公司和Boviet Solar Technology Co等越南出口商進口的產品則面臨53.19%至56.4%之間的現金按金率。在週五的行動中未被美國商務部指定的越南出口商需繳納271.28%的關稅。
兩項貿易調查的最終決定預計將於明年4月做出,初步評估的關稅可能會因調查結果而上調、下調或完全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