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1月20日寶馨科技公開信息顯示,王思淇、左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2024年2月7日,你們向江蘇寶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馨科技)出具的《關於股份增持計劃的告知函》稱,擬自本增持計劃披露之日起六個月內增持寶馨科技股份,增持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含)且不超過2,000萬元(含)。2024年2月8日,寶馨科技披露了《關於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7日,上述增持計劃期限屆滿,你們均未增持寶馨科技股份,未完成上述增持計劃。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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