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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際華集團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11/12 13:00

證券之星消息,11月11日際華集團公開信息顯示,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夏前軍、總會計師劉改平、邱衛兵、吳同興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借款事項,且未在股權交割前及時解決相關借款事項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關於轉讓子公司股權和債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擬將所持有的陝西際華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際華園)100%股權以及公司對其全部債權轉讓給公司控股股東的子公司新興際華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經營公司),交易價格8.3億元。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顯示,2023年1月13日,陝西際華園向陝西省西咸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支付12.34億元通過招拍掛購買土地用於開發建設。資金來源於公司對陝西際華園的借款10億元,借款起始日2023年1月11日,借款利率5%。2023年1月17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轉讓陝西際華園,2023年2月17日陝西際華園交割完成,且公司收到資產經營公司支付的股權和債權轉讓款。但公司對陝西際華園的借款本金10億元於2023年2月20日才歸還,借款利息561.64萬元於2023年4月1日才歸還。公司未就上述控股股東關聯方借款事項及時披露,直至監管問詢後才披露,也未按規定在出售資產相關公告中明確解決方案並在交易實施完成前解決。(二)募投項目未及時履行延期的審議程序也未及時披露根據公司於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關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司前期多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按預定日期達到可使用狀態,未及時履行延期的相應審議程序並披露,具體情況如下。公司「完善各專業研究院功能建設項目」「長春目的地中心項目一期」「服裝智能化生產線改造項目」「鞋靴智能化生產線改造項目」「特種防護裝備生產研發基地項目」原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分別爲2012年7月、2016年12月、2022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終端市場網絡建設項目」未明確項目建設週期。公司將上述六個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均延長至2025年12月。公司「重慶際華園目的地中心項目一期二階段」「際華園·長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項目二階段」「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應急保障基地項目」原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分別爲2018年4月、2018年4月、2022年12月、2022年11月,公司將上述四個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長至2026年12月。相關項目未能按預定日期達到可使用狀態,公司未能按規定及時就延期上述募投項目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並履行披露義務,遲至2024年8月27日才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上述關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遲至2024年8月28日才予以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通報批評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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