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1日丨冠城鐘錶珠寶(00256.HK)宣佈以下變更,自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
1.方誌華已辭任公司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
2.方誌華不再擔任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的授權代表及公司條例第16部所規定的獲授權代表;
3.方誌華已辭任公司若干附屬公司(富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董事;
4.何淑嫺已獲委任爲公司公司秘書;及
5.何淑嫺已獲委任爲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的授權代表及公司條例第16部所規定的獲授權代表。
格隆匯11月11日丨冠城鐘錶珠寶(00256.HK)宣佈以下變更,自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
1.方誌華已辭任公司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
2.方誌華不再擔任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的授權代表及公司條例第16部所規定的獲授權代表;
3.方誌華已辭任公司若干附屬公司(富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董事;
4.何淑嫺已獲委任爲公司公司秘書;及
5.何淑嫺已獲委任爲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的授權代表及公司條例第16部所規定的獲授權代表。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