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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证监局对明冠新材及其董事长发出警示函

江西證監局對明冠新材及其董事長髮出警示函

觀點網 ·  2024/11/07 16:49

觀點網訊:11月7日,江西證監局對明冠新材及其董事長閆洪嘉、賴錫安發出警示函,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爲。

2023年5月24日,明冠新材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終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但未及時將相關終止費用616.84萬元入賬,直至12月底才完成操作。這一行爲違反了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問答五第三款的規定,導致公司2023年半年報和三季報利潤虛增616.84萬元,資本公積金虛減同等數額。

根據報道,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公告的業績預告和2月24日公告的2023年度業績快報均因此受到影響,不準確。江西證監局因此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了監管措施,並將其記錄於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中,以示警示。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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