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提問:
尊敬的證券代表你好,公司已經連續兩年業績虧損,今年上半年也未能盈利,中小板上市公司適用於連續三年虧損直接退市的規定嗎
董秘回答( 新時達 SZ002527):
您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財務類強制退市規定:(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利潤總額、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三者孰低爲負值,且扣除後的營業收入低於3億元;(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爲負值;(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四)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利潤總額、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三者孰低爲負值,且扣除後的營業收入低於3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淨資產爲負值;(五)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2023年公司營收33.87億元,暫不涉及上述情形。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