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インテリックス Research Memo(3):リノベーション事業を主軸に、ソリューション事業へと展開(2)

Intertix研究備忘錄(3):以翻新業務爲主軸,拓展解決方案業務(2)

Fisco日本 ·  09/19 14:03

■因特力<8940>的業務概要

(2) 解決方案業務領域

解決方案業務領域包括其他房地產(一棟建築、土地等)的開發、銷售、出租、管理、代理業務,以及新建公寓的開發和銷售業務,租賃回租業務,資產共享業務,酒店業等。

a) 租賃回租業務

租賃回租業務是指用戶擁有的房地產(住宅,居店一體的住宅,一棟建築等)被該公司收購的同時,簽訂定期建築租賃合同(2年),並提供租賃服務,自2017財年開始。合同期滿後,用戶可以選擇續約居住,退出,或者回購房產。由於在需要大量資金的情況下,如繼承稅資金,退休金,還貸資金等,即使出售所有房產仍可以繼續居住,因此租賃回租市場在過去幾年中不斷擴大。就營業收入而言,除了合同簽訂費用和每月租金收入外,還包括房產出售產生的銷售收入,形成了混合型的商業模式,結合存量收益和流量收益。在成本方面,除了購房時的購房稅和登記費用,折舊費也要計入,因此在購房後的一段時間內成本居前。但是,在房產出售時,由於折舊已經進行,因此利潤率較高。對於房產出售,有單獨處理的情況,但也可以將多個房產合併成信託受益權,轉讓給房地產基金,以提高資金效率。

銷售額包括購買房產時的合同費用和每月租金收入,以及出售房產時的銷售收入,形成了混合型的業務模式。在成本方面,除了購房時的購房稅和登記費用,還包括折舊費用,因此在購房後的一段時間內成本領先。但是,在房產出售時,由於折舊已經進行,因此利潤率較高,這是其特點。

租賃回租業務於2013年由And Do Holdings <3457>率先在行業內開展,並且目前還涉及金融公司的參與。因此,該公司加強與大型房地產公司(Century 21 Japan <8898>等)的合作,以擴大采購和銷售渠道,拓展業務的戰略。

b) 資產共享業務

資產共享業務是指利用不動產特定共同事業法(通稱:不特法)中的「任意合作型」來銷售不動產小口化商品的業務。該商品的特點包括,無論是新建還是二手房,可以通過多個投資者共同擁有優質的不動產物業,以100萬日元爲單位購買;通過共同所有物業可以分散空置和滯納風險,可以期望穩定收益;可以大幅壓縮資產評估作爲繼承和贈與用資產等。

不動產物業的管理主要由子公司Intelex Property(株式會社インテリックスプロパティ)負責。整個集團除了通過小口化銷售獲得現金流收益外,還可以通過任意合作的理事長費和財產管理獲得資本收益。作爲投資者期望收益率的參考,公司的政策是將分配預定利回り設定爲3%以上。

※年收入扣除從租金收入中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管理費等)後÷投資金額

儘管青山財產網絡<8929>、FPG<7148>等公司也在該業務上先行一步,但該公司可以利用作爲不動產公司所建立的網絡和專業知識,開發出各種新建和二手物業,包括住宅和商業用途等。銷售渠道包括舉辦研討會、自家網站、通過會計師等專業渠道、金融機構等各種渠道。

(撰寫:FISCO客座分析師佐藤讓)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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