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通報,對四川盛邦創恒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盛邦」)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四川盛邦作爲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2023年8月5日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中顯示,其持有的3,800萬股興民智通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於6月23日、7月31日、8月1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賣出,減持股份佔興民智通總股本的6.13%,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特別是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深交所依據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結果,決定將四川盛邦的違規行爲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此事件提醒股東及市場參與者必須嚴格遵守交易規則,確保市場秩序的公平與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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