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陽(300236.SZ)公告,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智通財經APP訊,上海新陽(300236.SZ)公告,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福祥、周紅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陽披露《關於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更正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3日通過場外質押授信的方式購買掛鉤中證1000指數的場外期權金融衍生品1億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報告中確認該衍生品價值及其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591.59萬元,導致虛增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352.85萬元。
據悉,公司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相關規定。王福祥作爲公司董事長,周紅曉作爲公司財務總監,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王福祥、周紅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