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9月10日ST迪馬公開信息顯示,董事長潘川、董事會秘書李俊傑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向媒體透露尚未披露的重整進展情況2024年6月10日晚,有媒體報道稱,迪馬股份相關人員表示,中介機構已入場開展重整相關前期工作。6月13日晚間,迪馬股份才在《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的回覆》(臨2024-080號)中公告中介機構進場開展重整工作的相關情況。(二)在微信公衆號發佈的有關信息表述不準確2024年6月13日13點27分,迪馬股份通過微信公衆號「迪馬股份」發文稱,重慶市政府召開關於東銀集團、迪馬股份戰略重整專題會議,東銀集團表示,將加大力度調度資金,進一步增持,全力維護上市公司主體地位。其中關於東銀集團「進一步增持」的表述不準確,未明確「進一步增持」的事項爲進一步履行前期已發佈的《關於控股股東或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計劃的公告》(臨2024-049號)中的增持承諾。
處罰決定如下:
現對迪馬股份及羅韶穎、潘川、李俊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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