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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偉隆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青島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證券之星 ·  09/05 01:00

證券之星消息,9月4日偉隆股份公開信息顯示,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範慶偉、劉克平、李會君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青島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2021年12月10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將公司所持子公司青島即聚機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即聚機電」)49%股權轉讓給呂仁紅,轉讓價格爲2,450萬元。公司經2022年4月27日再次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將即聚機電11%股權以550萬元價格轉讓給呂仁紅、40%股權以2,000萬元價格轉讓給宮相開。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按照合併口徑確認投資收益4,164.12萬元,佔2021年經審計淨利潤的68.27%,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但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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