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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偉隆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09/05 01:00

證券之星消息,9月4日偉隆股份公開信息顯示,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範慶偉、劉克平、李會君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1年12月10日,偉隆股份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轉讓全資子公司部分股權的議案》,將所持子公司青島即聚機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即聚機電」)49%股權轉讓給呂仁紅,轉讓價格爲2,450萬元。2022年4月27日,偉隆股份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將所持即聚機電剩餘51%股權轉讓給呂仁紅、宮相開,其中將即聚機電11%股權以5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呂仁紅,將即聚機電40%股權以2,0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宮相開。股權轉讓前,偉隆股份對即聚機電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金額爲824.78萬元,兩次轉讓價格合計5,000萬元,偉隆股份在2022年4月轉讓即聚機電51%股權時確認投資收益4,164.12萬元,佔偉隆股份2021年經審計淨利潤的68.27%,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但偉隆股份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

處罰決定如下:

對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對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範慶偉、時任總經理李會君、時任董事會秘書劉克平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於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爲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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