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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连开8张罚单,中介机构集体为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买单”

監管連開8張罰單,中介機構集體爲紫晶存儲欺詐發行「買單」

財聯社 ·  08/31 08:51

①紫晶存儲案較高效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救濟、懲戒、教育、化解市場矛盾糾紛等方面的綜合性作用;②最新披露的罰單合計8張,紫晶存儲案簽字註冊會計師、保代均被罰;③保薦代表人負面評價公示機制正在調整,後續保代處罰情況將公示,產生聲譽壓力。

財聯社8月31日訊(記者 林堅)8月30日晚間,證監會披露了紫晶存儲案的最新進展,這是2019年證券法修訂後首例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案件,廣受關注。根據最終結果,中信建投證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等4家中介機構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齊承諾金,合計12.75億元,並進行了自查整改,證監會進行了現場覈查驗收。

在案件處理過程中,證監會表態,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財聯社記者注意到,相應罰單已逐一落地,賠償、追究處罰完成閉環。同天,廣東證監局對外公示了相關處罰罰單,合計8張。經過梳理,具體情況如下:

1.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項目執業中存在三大違規問題,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項目執業存在問題,肖常和作爲紫晶存儲2020年度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3.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項目執業存在問題,郭曉清作爲紫晶存儲2020年度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4.作爲項目保薦代表人,劉能清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行政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5.作爲項目保薦代表人,邱榮輝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行政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6.作爲時任分管投行委委員、投行部深圳部負責人,李波是保薦機構存在違規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7.作爲項目質控責任人之一,張華是保薦機構存在違規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8.作爲項目質控責任人之一,董貴欣是保薦機構存在違規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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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證監局8月30日官網發佈8條罰單

2023年4月18日,紫晶存儲因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並退市。紫晶存儲及實控人以及相關董事、總經理悉數遭到重罰,董事長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其他多位董監高同被採取5年或10年不等市場禁入措施,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被批捕。綜合來看,市場長期追蹤的處罰情況得以落地。

需要留意到,受到市場以及業界關注的是這波罰單內並未出現全部的涉事中介機構,對此,記者採訪以及根據公開條例規則發現,這是根據《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做出的決定,符合現行規定。該《辦法》顯示:

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是指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期間,被調查的當事人承諾糾正涉嫌違法行爲、賠償有關投資者損失、消除損害或者不良影響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當事人履行承諾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終止案件調查的行政執法方式。

證監會8月30日也稱,鑑於4家中介機構已經履行承諾認可協議,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等規定,證監會依法終止對4家中介機構上述事項的調查。

罰單落地,但賠償仍在進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後續,投保基金公司還將依照規定發佈相關公告,在前期先行賠付中未申領賠償金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領相應的承諾金賠償。部門負責人還表示,紫晶存儲案較高效地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救濟、懲戒、教育、化解市場矛盾糾紛等方面的綜合性作用。

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加大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打擊力度,強化中介機構把關責任,踐行金融爲民理念,依法依規穩慎做好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工作,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記者留意到,爲了真正地能夠保護投資者,真正讓違法者有「痛感」,讓投資者有「獲得感」,數據顯示,證監會2023年已合計罰沒63.89億元,同比增長140%。

不僅如此,數據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涉投行違規的罰單多達74張,多達31家券商被罰,總計有多達67名保代被列入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

紫晶存儲案投資者損失得到及時高效賠償

紫晶存儲案,可以稱之爲我國證券監管史上里程碑案件,該案位列證監會2024年投資者保護十大典型案例,這主要體現在該案是2019年證券法修訂後首例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案件。

2023年5月,中信建投證券等中介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作爲第三方中立機構接受委託擔任專項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運作。從時間線來看,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發揮實效的關鍵節點在2023年年底。

彼時12月29日,證監會與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中涉嫌未勤勉盡責的中信建投證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等4家中介機構簽署了承諾認可協議。目前來看,證監會官網也已集中披露了4家中介機構簽署的承諾認可協議。

根據協議,4家中介機構共計交納約12.75億元承諾金,除了前期先行賠付的約10.86億元投資者損失以外,還需向承諾金管理機構投保基金公司交納約1.89億元承諾金,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約1179萬元投資者損失款,並按照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從速度來看,先行賠付工作在三個月內高效完成,累計申報有效賠付金額約10.86億元,佔總賠付金額比例98.93%,申報有效賠付人數約16986人,佔總賠付人數比例97.22%。證監會指出,申報人數、賠付金額及投資者和解率均爲歷次先行賠付工作中最高,各項工作平穩完成並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整體來看,紫晶存儲先行賠付案實現了行政執法和民事賠償的有效結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執法效率。通過快速賠償投資者損失,在前端及時化解相關民事糾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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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官網披露了協議簽署公告

影響仍有,保代執業負面信息將會公示

罰單的後續影響依然還有。記者近期報道,中證協正在完善保薦代表人負面評價公示機制。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將在原有A、B、C三類名單基礎上,新增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將進一步強化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

後期,公示名單將公佈最近三年內受過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以及被證監會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等行政監管措施、被行業自律組織採取認定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或暫不接受簽字的文件或暫不受理出具的相關業務文件等紀律處分,且在執行期的時任保薦代表人名單。

可以看到,兩位保代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行政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對於後續公示保代的個體信息,將進一步壓實投行「看門人」責任,強化對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將「申報即擔責」要求落實到人。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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