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華金融(00431)發佈公告,於2024年8月21日,公司接獲聯交所發出的函件,通知公司其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公司未能維持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讓公司股份得以繼續上市。公司股份將於2024年9月2日暫停買賣,除非公司根據其於上市規則第2B章項下的權利申請複覈該決定。
根據該函件,公司必須重新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履行聯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復牌指引,並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滿意。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 條,倘股份持續停牌18個月,聯交所可取消其上市地位。
責任編輯:盧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