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信證券保薦的安達科技上市當年扣非虧損6.34億元,恒逸石化可轉債發行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下滑50%以上;②在已IPO撤單終止的博納精密,保薦機構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對異常情形進行審慎覈查。
財聯社8月14日訊(記者 高豔雲)「不看是否收到罰單,而是收到多少張罰單」,成爲今年各家券商高頻收罰單的寫照。
作爲券商「頂流」,中信證券近期也是頻頻收到罰單,截至8月14日,今年以來,中信證券罰單多達11張,其中投行類罰單最多,有7張,機構與保代雙罰情形多次出現。
從中可見多個典型案例:
一是上市當年即虧損,中信證券保薦的安達科技上市當年即虧損,公司2023年扣非虧損6.34億元,恒逸石化可轉債發行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
二是已IPO撤單終止的博納精密,保薦機構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對異常情形進行審慎覈查;
三是在持續督導項目泉爲科技中,存在履職違規,多個事項覈查不充分以及未關注到異常情形;
四是在「鈦白案」中,事涉合謀利用融券、衍生品工具繞道減持,中信證券及孫公司因「鈦白案」遭罰沒7166.07萬元。
案例一:上市當年即虧損
企業上市當年即虧損情形備受詬病,中信證券年內已兩次「踩雷」。
8月7日,貴州證監局披露兩張罰單,中信證券及保代陳健健、趙倩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安達科技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劉建波、財務負責人申小林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經查,中信證券及上述兩保代保薦的安達科技於2023年3月23日在北交所上市且選取的上市標準含淨利潤標準。安達科技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度安達科技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爲虧損6.34億元,上市當年即虧損。
經查,安達科技將客供碳酸鋰對應磷酸鐵鋰銷售業務收入確認由淨額法調整爲總額法,導致披露的2023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2023年年度業績快報分別多累計確認營業收入10.25億元、13.48億元、17.49億元、19.23億元以及分別多累計確認營業成本10.25億元、13.48億元、17.49億元、19.23億元,並先後於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2023年一季度報告更正公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更正公告》《2023年三季度報告更正公告》進行更正,造成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
1月12日,證監會披露的2張罰單顯示,中信證券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保薦代表人毛宗玄、朱瑋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中信證券保薦的恒逸石化可轉債項目,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當年即虧損、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案例二:監管通報IPO撤否項目
8月9日,深交所發佈兩張罰單,博納精密IPO項目的保薦代表人謝博維、張強,以及簽字註冊會計師潘傳雲、吳益羽,被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主要有兩大違規,一是對博納精密主要客戶Erecton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二是未對走訪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形進行審慎覈查。
保代及簽字注會對博納精密向Erecton銷售真實性的核查不充分,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項目的簽字註冊會計師、保薦代表人,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Erecton關聯方鄂泰科技境外銷售收入佔比較高的主要貿易商客戶進行充分覈查,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且未對實地走訪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形保持職業懷疑並採取進一步措施進行審慎覈查。
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信息網站顯示,今年1月8日,博納精密創業板IPO審核狀態變更爲「終止」,原因是公司及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的發行上市審核。項目的保薦機構是中信證券,會計所是信永中和。
案例三:持續督導違規收警示函
5月8日,廣東證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中信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凌鵬、浦瑞航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中信證券作爲泉爲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一是對二甲苯貿易業務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的關聯關係覈查不充分;
二是對二甲苯貿易業務真實性覈查不充分;
三是對二甲苯業務單據審核中未關注到運輸合同與船艙計量報告對應的船運公司存在明顯差異;
四是對二甲苯業務單據審核中未關注到銷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約定的裝貨港存在明顯異常。
案例四:中信證券及孫公司因「鈦白案」遭罰沒逾7000萬元
「鈦白案」是中信證券違規遭罰的典型案例之一,罰沒金額巨大。
5月15日,證監會披露2023年執法情況,其中提到,對中核鈦白實際控制人與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合謀利用融券、衍生品工具繞道減持,強化穿透式監管,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依法認定相關單位及個人共同構成限制期交易,合計罰沒2.35億元。
根據相關公告覈算,具體處罰對象及預計罰沒金額分別爲王澤龍(1.33億元)、洪浩煒(2119.39萬元)、中信中證資本(4650萬元)、中信證券(2516.07萬元)、海通證券(776.44萬元)、韓雨辰(77.5萬元)。中信中證資本、中信證券(前者爲中信證券孫公司)合計遭罰沒7166.07萬元。
中信證券表示,對於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及孫公司中信中證資本誠懇接受處罰,並將深刻反思,認真落實整改,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落實監管要求,舉一反三,全面系統排查各項業務管理短板,深入開展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建設,切實提升合規穩健經營水平。
案例五:保薦項目違規遭書面警示
4月30日,深交所向中信證券發送監管函,中信證券被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公司需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並加 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此外,保薦代表人章巍巍、胡璇被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上述違規遭罰,事發方大智源IPO事項,中信證券對發行人子公司資金流水覈查的工作底稿,發行人全資子公司科創源與方大集團存在關聯交易,相關情況未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首輪問詢回覆中披露。2023年9月,中信證券對上述遺漏披露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了說明。
深交所認爲,中信證券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未按照執業規範要求,對發行人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充分覈查,導致招股說明書遺漏披露關聯交易相關信息;在覈查工作底稿已有記錄的情況下,中信證券未充分關注並執行進一步的核查程序,在深交所問詢後仍未審慎覈查,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
案例六:回覆問詢函刷屏,深交所啓動現場督導
3月,一家擬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問詢函回覆報告引發廣泛關注,這家擬上市企業是聯綱光電,市場關注度較高的是,聯綱光電在回應「實控人持股比例較高」時,披露了8家已上市公司上市前持股比例均高於90%的情形。保薦機構中信證券的核查意見與聯綱光電回覆內容一致,認爲聯綱光電已建立較爲完善的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體系,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發揮必要的作用。恰是上述發行人與保薦人的相關回復,被認爲中信證券與聯綱光電一起「硬剛」「怒懟」交易所。
3月22日,深交所發文稱,對聯綱光電保薦人中信證券啓動現場督導。聯綱光電首發上市申請受理後,深交所已發出三輪審核問詢及監管函件,要求聯綱光電及中介機構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財務內控規範性、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性等事項進行覈查說明。聯綱光電及中介機構近期提交了問詢回覆,但回覆內容不夠清晰,所涉問題仍未能予以充分說明。爲進一步壓實保薦人「看門人」責任,從源頭上把好上市入口質量關,我所決定對聯綱光電保薦人中信證券啓動現場督導。
中信證券另外兩張罰單與經紀業務有關。8月12日,中信證券浙江分公司被浙江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萬繼波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萬繼波在中信證券浙江分公司從業期間,屢次向客戶提供開戶知識測評或風險測評答案,提示客戶提高風險承受等級。
行業投行業務自律監管加碼
投行業務違規罰單不僅中信證券出現較多,在其他券商也多有體現,監管近期明顯加強和細化投行執業質量的把控。
近日,中證協時隔兩年對《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進行修訂,將在原有A、B、C三類名單基礎上,新增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其中公佈最近三年內受過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以及被證監會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等行政監管措施、被行業自律組織採取認定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或暫不接受簽字的文件或暫不受理出具的相關業務文件等紀律處分,且在執行期的時任保薦代表人名單。
中證協就《投行業務自律監管平台常規數據報送接口》徵求行業意見,中證協將後續正式上線投行業務自律監管平台,至少將上線五大功能,分別是中證協投行業務電子底稿目錄管理、投行業務電子底稿抽查、投行業務開展情況管理、保薦代表人執業行爲信息管理和投行類質量評價。後續將按照自律監管需求,逐步增加投行業務信息報送的範圍。
券商或項目存在負面事項的,券商應向中證協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負面事項情況。公司或項目被處罰的,填寫「處罰單位」「處罰日期」「處罰措施」,並上傳相關函件、決定書等,「項目負面事項」僅需報送本次評價範圍內項目的負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