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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又赢了!赫美集团虚假陈述终审被判赔偿449万元|速读公告

股民又贏了!赫美集團虛假陳述終審被判賠償449萬元|速讀公告

財聯社 ·  08/08 22:37

①59名投資者訴赫美集團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終審獲勝,賠償金額共449.42萬元。②據財聯社記者梳理,7月以來,*ST同洲、金力泰、金剛光伏等公司也披露了關於投資者訴訟的公告。③目前正被投資者訴訟索賠的公司還有航天動力、藍豐生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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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8月8日訊(記者 陸婷婷)投資者訴赫美集團(002356.SZ)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迎來進展,有59名投資者維權獲勝,赫美集團終審判賠超449萬元。

上海市信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偉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投資者的索賠事由包括基於上市公司的證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行爲,目前主要涉及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虛假陳述具體表現爲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三種情形,該類案件的審理已經比較成熟,並已有不少投資者獲賠的相關案例。

據赫美集團過往相關公告,此前117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起訴狀中陳述的主要事實與理由提到:2019年4月30日,赫美集團公告確認其存在違規擔保、違規佔用資金、重大訴訟披露不及時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情形。2019年赫美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因違規佔用資金等收警示函;2021年公司因未依法及時披露控股子公司股權被司法拍賣進展事項、未依法及時披露重大債務逾期事項,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公告指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赫美集團的虛假陳述行爲與原告(投資者)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其應對原告的損失予以賠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59名投資者部分訴訟請求,判決赫美集團承擔70%的賠償責任,涉及金額449.42萬元。

赫美集團今日公告顯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公司二審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涉案金額共449.42萬元,另由公司承擔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合計17.20萬元,本判決爲終審判決。赫美集團表示,公司已按照一審判決結果於2023年度計提了預計負債,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當期損益產生影響。

截至8月8日,赫美集團存在的投資者訴訟金額合計3039.72萬元,涉及288名投資者。其中,有21名投資者撤回起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111名投資者訴訟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金額合計911.91萬元,剩餘156名投資者訴訟尚未作出案件判決,涉案金額合計160.69萬元。

財聯社記者關注到,7月以來,*ST同洲(002052.SZ)、金力泰(300225.SZ)、金剛光伏(300093.SZ)等上市公司均披露了關於投資者訴訟及相關進展的公告。目前正被投資者索賠的公司還有航天動力(600343.SH)、藍豐生化(002513.SZ)等。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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