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楊凌中通快遞有限公司因未在快遞運單上一併如實記錄收寄地址不一致的情況被處以罰款2000.
2024年07月03日,咸陽市郵政管理局就陝西楊凌中通快遞有限公司未在快遞運單上一併如實記錄收寄地址不一致的情況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情況如下: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企業(個人)名稱:陝西楊凌中通快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峯
住所:陝西楊凌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未在快遞運單上一併如實記錄收寄地址不一致的情況
三、主要事實
未在快遞運單上一併如實記錄收寄地址不一致的情況。
四、行政處罰內容
罰款2000.
五、責令改正的具體要求
在快遞運單上如實記錄收寄地址不一致的情況。
承辦單位:咸陽市郵政管理局
公開日期: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