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翰宇藥業公告原總裁涉嫌職務犯罪案迎新進展,公司隨即表態對違法行爲零容忍。 ②此前該起案件已歷經過一審、發回重審。 ③律師表示,當出現事實認定不清或錯誤、遺漏當事人等一些情形,上級法院會將案件發回原法院重新審理。
財聯社7月3日訊(記者 何凡)今晚,翰宇藥業(300199.SZ)公告原總裁涉嫌職務犯罪案件迎新進展,公司還隨即表態對違法行爲零容忍。此前該起案件已歷經一審、發回重審。有律師對財聯社記者分析,當出現事實認定不清或錯誤、遺漏當事人等一些情形,上級法院會將案件發回原法院重新審理。原法院重新審理、一審判決後,當事人也有權繼續上訴,等待二審判決或裁定。
今日晚間,翰宇藥業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書((2023)粵0305刑初1110號)》,公司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袁建成犯挪用資金罪已經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判決如下:被告人袁建成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本案已經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如不服判決原被告雙方可在指定時間內提出上訴。
針對該案件判決對公司的影響,翰宇藥業在公告中表示,袁建成所涉犯罪行爲發生在六年以前,且其已於2019年8月從公司離職,自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之後,公司已經根據相關會計準則計提了相關費用。
而今日晚間,在投資者互動平台上,公司還回應稱:“公司建立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對違法行爲零容忍!一直秉承以合規和法律法規爲公司治理基石,保護股東和上市公司的權益。”
此事可追溯到2022年1月25日,彼時公司公告稱,原董事、總裁袁建成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批准逮捕,原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裁朱文豐因涉嫌職務侵佔已被刑事拘留,所涉事項與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有關,袁建成所涉及的職務犯罪資金現已追回3600餘萬元。
據2021年報顯示,公司對於追回的資金,基於謹慎性考慮,先衝減前期虛增的開發支出,並預提進項轉出金額計入其他流動負債,剩餘款項計入其他應付款。
2022年2月15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深南檢刑訴(2022)11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袁建成犯挪用資金罪,向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袁建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山區法院一審認定,袁建成非法挪用翰宇藥業資金1685萬元,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此後,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此案一審判決,發回南山區法院重審。
而今日公告的《刑事裁定書》讓這件歷時兩年半的訴訟暫告一段落。
對於該案件裁定發回重審的原因,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每個案子具體情況不同,上級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進行裁定,當出現事實認定不清或錯誤、遺漏當事人或訴訟請求等一些情形時,上級法院會將案件發回原法院重新審理,由於尚看不到發回重審的裁定書內容,因此無法知曉被髮回重審的具體原因。原法院重新審理、一審判決後,當事人也有權繼續上訴,等待二審判決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