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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收警示函: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充分披露 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速读公告

杉杉股份收警示函: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未充分披露 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速讀公告

財聯社 ·  06/27 22:29

①杉杉股份表示,本次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產生影響; ②2018至2022年度,杉杉股份的信披評級分別爲C、C、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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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6月27日訊(記者 汪斌)因控股股東資金佔用及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對外披露,杉杉股份(600884.SH)及公司相關責任人被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杉杉股份今日晚間公告,日前公司收到了寧波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公司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杉杉控股”)通過採購預付款、工程預付款等方式,累計佔用公司資金17.88億元,其中,2022年全年資金佔用發生額8.3億元,2023年全年發生額8.08億元,2024年1-4月發生額1.5億元。

據公告,上述2022年資金佔用利息、2023年、2024年佔用款項及其利息,杉杉控股已於杉杉股份2023年年報出具前全部歸還。但杉杉股份未在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中披露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導致前述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遺漏。

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武四化對財聯社記者表示,若控股股東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或利用上市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漏洞,虛構業務違規佔用上市公司大額資金,則屬於違規佔用,相關的責任人員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嚴重的可能觸犯刑法,公司也會被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同時,杉杉股份還存在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對外披露的情形。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年1月3日、2023年4月3日,杉杉股份先後付給關聯方寧波化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4.5億元和0.7億元,分別作爲購房預付款和購房稅款,上述事項構成關聯交易,但杉杉股份未召開董事會進行審議,也未按規定及時對外披露。

另外,公司於2024年1月25日支付給關聯方上海君盛通達置業有限公司6億元作爲購房預付款,該事項構成關聯交易,但公司未召開董事會進行審議,也未按規定及時對外披露。

寧波證監局表示,杉杉股份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相關責任董事兼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針對前述違規行爲,寧波證監局決定對杉杉股份及公司董事長鄭駒、董事兼副總經理李鳳鳳、財務總監李克勤、董事會秘書陳瑩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後高度重視,將依照規定儘快向寧波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公司同時表示,本次事項不會對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產生影響。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顯示,2018年至2022年度,杉杉股份的信披評級分別爲C、C、C、B、B。根據交易所發佈的《評價指引》,上市公司信披評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爲A、B、C、D四個等級,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業績方面,今年Q1杉杉股份實現營收37.52億元,同比下降15.67%;實現歸母淨利潤-7328.18萬元,同比由盈轉虧,上年同期公司淨利爲5.726億元。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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