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6月26日安通控股公開信息顯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榮興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明,根據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通控股或公司)披露的日常關聯交易相關公告,2019年至2024年,公司存在與關聯方發生的部分日常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也未及時履行相應決策程序的行爲。上述年度的年初至相關公告披露日,公司發生日常關聯交易金額分別占上一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0.80%、16.39%、1.74%、1.51%、0.70%、0.56%。後續,公司均於當年召開決策程序補充審議通過相關交易。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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