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作者:史正丞
①欧盟初步认定,苹果未按照《数字市场法案》要求,允许开发者自由引导客户前往第三方渠道下载软件和付费;
②根据流程,欧盟预期会在明年三月底前给出最终决定;
③若苹果被认定违反法案,将面临最高全球营收10%的罚金;
④苹果新推出的“核心技术费”也正式遭到欧盟调查。
欧盟委员会周一发布公告称,经调查初步认定美国苹果公司的应用商店(App Store)涉嫌违反《数字市场法案》。这也使得消费电子巨头领到该法案今年3月生效后,欧盟反垄断机构打出的“第一颗子弹”。
作为意料之中的进展,欧盟同时宣布,对苹果应用商店收取“核心技术费”、iPhone用户从第三方渠道下载应用的复杂步骤等情况展开调查。
最高将面临全球年营收10%的罚款
欧盟的《数字市场法案》于今年3月7日生效,苹果、亚马逊、微软、Alphabet(谷歌母公司)、Meta和字节跳动6家“守门人”平台需要确保其核心平台服务完全遵守《数字市场法案》的义务。
正因如此,欧盟在新法案生效当月,便宣布对苹果和谷歌的应用商店,以及谷歌搜索、Meta广告模型和苹果Safari展开违反法规的调查。所以今天的进展大致也在市场预期范围之内。
欧盟在声明中表示,根据《数字市场法案》,通过苹果App Store分发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应当可以免费通知客户有更便宜的替代选项,并引导他们选择这些优惠。
但在欧盟的调查中发现,苹果在多项管理应用商店的规则中,都不允许开发者自由引导他们的客户。例如,开发者不能在应用程序内提供定价信息,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促销第三方渠道提供的优惠。
另外根据适用大多数开发者的条款,苹果只允许通过“链接跳转”的引流方式,即开发者在应用中放置一个链接,将客户重新定向到外部网页进行购买。这个跳转的过程受到苹果施加的多项规则约束,进而阻止开发者通过自己选择的渠道进行推广和促销。
欧盟进一步表示,虽然法律允许苹果应用商店为促成开发者获客收费,但苹果收取的费用明显超出了必要的范围。例如,对于用户从链接跳转后一周内购买的数字商品和服务,苹果都会向开发者收费。
根据规定,现在苹果公司需要审视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并作出正式回复。按照日程,欧盟委员会可能会在2025年3月底前作出最终决定。如果苹果最终被判定违规,最高将面临全球年营收10%的罚款,在累犯的情况下,这个罚款的最高比例可以达到20%。
当然,如果苹果能够做出满足规则要求的改变,自然也能避免罚款。欧盟反垄断机构掌门维斯塔格周一表示,现在的立场是苹果应该自己决定如何满足《数字市场法案》的要求,而不是欧盟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不过苹果公司似乎并不怎么认同欧盟的意见。公司发言人Julien Trosdorf对媒体回应称:“我们相信我们的计划符合法律,估计超过99%的开发者,在我们制定的新业务条款下将支付相同或更少的费用给苹果公司。”
“核心技术费”果然遭到调查
欧盟同样在周三宣布,正式对苹果公司对欧盟市场推出的“核心技术费”(Core Technology Fee),以及苹果用户在iPhone上使用第三方应用商店的“多步骤流程”是否符合《数字市场法案》展开新的违规调查。
这个争议焦点财联社之前也报道过,对于那些试图绕开App Store的开发者,苹果准备了另外一种收费形式——年下载量超过100万次的软件,每年用户首次安装软件,开发者就要向苹果支付0.5欧元。需要注意的是,安装软件更新也算次数,所以这笔钱相当于应用开发者需要按照客户量定期向苹果缴纳的年费。
简单算来,对于一款年安装次数达到1000万次的app而言,开发者一年下来需要向450万欧元的“核心技术费”。这种收费方式自然也引发了开发者社区的巨大争议,许多害怕被这笔收费搞破产的开发者自然选择留守App Store。
对抗升级:“苹果智能”成为筹码
非常“凑巧”的是,就在市场等待欧盟打响“《数字市场法案》第一枪”之际,苹果率先出招——上周五公司表示,公司无法在今年向欧盟用户发布个人智能化系统“Apple Intelligence”、Mac上的“iPhone镜像”和FaceTime通话中的“SharePlay Screen Sharing”功能。
苹果也将责任明确归咎于《数字市场法案》。苹果指出,《数字市场法案》迫使其降低其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给公司带来了“不确定性”。
编辑/Jeffy
來源:財聯社
作者:史正丞
①歐盟初步認定,蘋果未按照《數字市場法案》要求,允許開發者自由引導客戶前往第三方渠道下載軟件和付費;
②根據流程,歐盟預期會在明年三月底前給出最終決定;
③若蘋果被認定違反法案,將面臨最高全球營收10%的罰金;
④蘋果新推出的“核心技術費”也正式遭到歐盟調查。
歐盟委員會週一發佈公告稱,經調查初步認定美國蘋果公司的應用商店(App Store)涉嫌違反《數字市場法案》。這也使得消費電子巨頭領到該法案今年3月生效後,歐盟反壟斷機構打出的“第一顆子彈”。
作爲意料之中的進展,歐盟同時宣佈,對蘋果應用商店收取“核心技術費”、iPhone用戶從第三方渠道下載應用的複雜步驟等情況展開調查。
最高將面臨全球年營收10%的罰款
歐盟的《數字市場法案》於今年3月7日生效,蘋果、亞馬遜、微軟、Alphabet(谷歌母公司)、Meta和字節跳動6家“守門人”平台需要確保其核心平台服務完全遵守《數字市場法案》的義務。
正因如此,歐盟在新法案生效當月,便宣佈對蘋果和谷歌的應用商店,以及谷歌搜索、Meta廣告模型和蘋果Safari展開違反法規的調查。所以今天的進展大致也在市場預期範圍之內。
歐盟在聲明中表示,根據《數字市場法案》,通過蘋果App Store分發應用程序的開發者,應當可以免費通知客戶有更便宜的替代選項,並引導他們選擇這些優惠。
但在歐盟的調查中發現,蘋果在多項管理應用商店的規則中,都不允許開發者自由引導他們的客戶。例如,開發者不能在應用程序內提供定價信息,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客戶促銷第三方渠道提供的優惠。
另外根據適用大多數開發者的條款,蘋果只允許通過“鏈接跳轉”的引流方式,即開發者在應用中放置一個鏈接,將客戶重新定向到外部網頁進行購買。這個跳轉的過程受到蘋果施加的多項規則約束,進而阻止開發者通過自己選擇的渠道進行推廣和促銷。
歐盟進一步表示,雖然法律允許蘋果應用商店爲促成開發者獲客收費,但蘋果收取的費用明顯超出了必要的範圍。例如,對於用戶從鏈接跳轉後一週內購買的數字商品和服務,蘋果都會向開發者收費。
根據規定,現在蘋果公司需要審視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並作出正式回覆。按照日程,歐盟委員會可能會在2025年3月底前作出最終決定。如果蘋果最終被判定違規,最高將面臨全球年營收10%的罰款,在累犯的情況下,這個罰款的最高比例可以達到20%。
當然,如果蘋果能夠做出滿足規則要求的改變,自然也能避免罰款。歐盟反壟斷機構掌門維斯塔格週一表示,現在的立場是蘋果應該自己決定如何滿足《數字市場法案》的要求,而不是歐盟告訴他們該怎麼做。
不過蘋果公司似乎並不怎麼認同歐盟的意見。公司發言人Julien Trosdorf對媒體回應稱:“我們相信我們的計劃符合法律,估計超過99%的開發者,在我們制定的新業務條款下將支付相同或更少的費用給蘋果公司。”
“核心技術費”果然遭到調查
歐盟同樣在週三宣佈,正式對蘋果公司對歐盟市場推出的“核心技術費”(Core Technology Fee),以及蘋果用戶在iPhone上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的“多步驟流程”是否符合《數字市場法案》展開新的違規調查。
這個爭議焦點財聯社之前也報道過,對於那些試圖繞開App Store的開發者,蘋果準備了另外一種收費形式——年下載量超過100萬次的軟件,每年用戶首次安裝軟件,開發者就要向蘋果支付0.5歐元。需要注意的是,安裝軟件更新也算次數,所以這筆錢相當於應用開發者需要按照客戶量定期向蘋果繳納的年費。
簡單算來,對於一款年安裝次數達到1000萬次的app而言,開發者一年下來需要向450萬歐元的“核心技術費”。這種收費方式自然也引發了開發者社區的巨大爭議,許多害怕被這筆收費搞破產的開發者自然選擇留守App Store。
對抗升級:“蘋果智能”成爲籌碼
非常“湊巧”的是,就在市場等待歐盟打響“《數字市場法案》第一槍”之際,蘋果率先出招——上週五公司表示,公司無法在今年向歐盟用戶發佈個人智能化系統“Apple Intelligence”、Mac上的“iPhone鏡像”和FaceTime通話中的“SharePlay Screen Sharing”功能。
蘋果也將責任明確歸咎於《數字市場法案》。蘋果指出,《數字市場法案》迫使其降低其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給公司帶來了“不確定性”。
編輯/Jef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