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企業選擇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條已成爲歷史。企業境外上市可直接遞交招股書,而大路條將被“備案通知書”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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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發佈關於Qiniu Limited(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4〕1249號)。
備案通知書具體如下:
Qiniu Limited(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通過境內運營實體上海七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發行上市備案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我會對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234,715,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二、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你公司應當按承諾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並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你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
2024年6月17日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企業需在聆訊審批日期至少4個營業日之前需提交“備案通知書”,意味七牛雲已取得進行香港上市聆訊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進行上市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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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牛雲,最新於2024年3月19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其上市主要中介團隊包括:申萬宏源香港、交銀國際爲其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華泰國際爲其整體協調人;安永爲其核數師;金杜、嘉源分別爲其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律師;競天公誠、美富分別爲其券商中國律師、券商香港律師;艾瑞諮詢爲其獨立行業顧問。
七牛雲,成立於2011年,作爲中國最早提供音視頻雲服務的平台之一,致力成爲全球領先的一站式場景化智能音視頻服務商。公司主要提供音視頻PaaS服務(MPaaS),應用平台即服務(APaaS),公司是中國爲數不多的擁有開發全面且高性能的MPaaS產品、擁有集成且覆蓋音視頻業務各環節的技術能力的公司之一。根據艾瑞諮詢,按2023年收入計,七牛雲是中國第三大音視頻PaaS服務商,市場份額爲5.8%;按2023年APaaS(應用平台即服務)收入來看,七牛雲也是中國第二大音視頻APaaS服務商,市場份額爲14.1%。根據艾瑞諮詢,七牛雲是音視頻PaaS行業擁有較全面AI能力覆蓋的五大參與者之一。
七牛雲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311/documents/sehk24031801708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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