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新相微:董事吴金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新相微:董事吳金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證券之星 ·  06/18 01:00

證券之星消息,6月18日新相微公開信息顯示,董事吳金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你作爲上海新相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董事,你的配偶張惠玲於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間存在買入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賣出、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爲,其中買入24,700股,買入金額248,515元,賣出9,000股,賣出金額98,440元。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以上內容由證券之星根據公開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網信算備310104345710301240019號),與本站立場無關,如數據存在問題請聯繫我們。本文爲數據整理,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