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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6日,上交所發佈公告,針對華菱精工科技的監事會決議事項進行了詢問。
公告顯示,公司監事姜振華提出臨時提案稱,經股東反映,公司現任董事、前任高級管理人員羅旭、賀德勇等在履職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上交所要求華菱精工對此進行覈實並對外披露。
其中,一項涉及公司於2024年1月與江蘇季晴新能源科技簽訂的鋁邊框採購合同。合同總金額爲3150萬元,並已支付預付款945萬元。儘管至今未交貨,但根據公司的回覆,已經收回全部預付款。
另一項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溧陽安華精工科技向遠東電纜採購電纜並銷售給江蘇阿默爾和上海風神的交易。雖然公司已全額支付採購款1302萬元,貨物也已交貨至合同約定地點,但公司至今未收到貨款。
此外,公告還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與馬偉控制的江蘇寶馨科技的光伏支架銷售交易,以及公司租賃和購買不明確業務用途的房產的問題。
上交所要求華菱精工在5個交易日內就上述問題進行書面回覆並對外披露。
此次公告涉及的都是華菱精工在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規行爲,需要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管等相關角色進行勤勉盡責的核實,並及時對外披露,確保公司和中小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