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
作者:史正丞
①蘋果公司有可能成爲第一個被歐盟依照《數字市場法案》提起指控的對象;
②核心問題依然聚焦在蘋果應用商店的生態,以及額外向開發者收費的舉動;
③Alphabet、Meta也在歐盟“射程範圍內”。
根據週五的最新消息,雖然面對歐盟前不久剛剛生效的《數字市場法案》,被認定爲科技巨頭“守門人”的蘋果公司歷史性地做出了一系列改變,但依舊沒能逃過歐盟指控的命運。
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是,蘋果也很有可能成爲歐盟新數字法案上線後首個遭到指控的科技巨頭。
舊問題沒改好 又出現新問題
根據多名知情人士表示,歐盟的調查確認,蘋果公司未能履行“允許app開發者引導用戶前往App Store外的優惠”,同時不收取額外費用的義務。
如果蘋果被認定違反法案,罰金最高可達日營業額的5%,換算下來大概略超10億美元。
當然,蘋果的“雷點”不只是未滿足開放應用商店生態的要求,同時今年新搞出來的“核心技術使用費”也引發了監管的質疑。
作爲應對《數字市場法案》(DMA)生效的應對政策,蘋果公司年初宣佈在歐盟市場允許應用側載——也就是允許下用戶在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app,自然也能使用其他的支付渠道。
這麼做也意味着蘋果公司無法收到最高可達30%的應用商店抽成。爲了解決這個問題,蘋果做了兩件事情:對於繼續使用App Store的開發者,佣金抽成比例從(最高)30%降至17%,而一年以上訂閱或小型企業收取的佣金比例進一步降低至10%。
對於那些試圖繞開App Store的開發者,蘋果的確無法收取抽成,但準備了另外一種收費形式——“核心技術使用費”。對於年下載量超過100萬次的軟件,每年用戶首次安裝軟件,開發者就要向蘋果支付0.5歐元。需要注意的是,安裝軟件更新也算次數,所以這筆錢相當於應用開發者需要按照客戶量定期向蘋果繳納的年費。
蘋果公司還非常貼心地爲開發者們做了一款“核心技術使用費”計算器。對於一款年安裝次數達到1000萬次的app而言,哪怕是從第三方應用商店分發,同時沒有產生任何收入,開發者仍需要每個月向蘋果繳納37.5萬歐元的費用,一年下來就是450萬歐元。
一些開發者認爲,由於這項新增的費用,他們實際要交的“蘋果稅”更多了。據Sensor Tower的統計稱,在歐盟新規上線的第二季度,蘋果App Store的消費支出“保持相對穩定”,意味着大多數開發者仍處於觀望狀態,新規對蘋果的“錢袋子”影響不大。
知情人士稱,歐盟也有可能在近期對蘋果的這項收費提出初步指控。
目標不僅有蘋果
對於可能領到新規的“第一顆子彈”,蘋果公司拒絕予以置評,同時指向之前的一份聲明稱,蘋果相信公司的計劃符合《數字市場法案》,並將繼續與歐盟進行建設性的互動,配合他們進行調查。
除了蘋果外,其他的美國科技巨頭也在歐盟“射程範圍內”:正在調查的案件包括谷歌母公司Alphabet是否偏袒自家的應用商店,以及Meta是否在歐盟廣告中不當使用個人數據。
歐盟的調查也是全球反壟斷機構加大對頭部互聯網平台審查的縮影。今年3月,美國司法部正式將蘋果告上法庭,指控其濫用在智能手機領域的地位,打壓競爭對手並限制消費者的選擇。
編輯/Jef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