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2024年6月13日,上交所發佈公告,對重慶市迪馬實業(ST迪馬)及控股股東重慶東銀控股集團等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監管警示。
公告明確,ST迪馬及控股股東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違規行爲,其中包括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發佈影響公司股票價格和投資決策的重要信息,造成公司股價大幅度穩定。上述行爲違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相關規定。
同時,公告指出,ST迪馬時任董事長潘川和時任董事會秘書李俊傑作爲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沒有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他們的行爲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和他們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針對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和《上交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對ST迪馬、東銀控股、潘川和李俊傑做出了監管警示的決定。並要求相關責任人對違規事項進行整改,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