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6月11日梅雁吉祥公開信息顯示,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能勇、董事會秘書胡蘇平、財務總監劉冬梅因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明,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4年3月16日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105,000,000元至-75,000,000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淨利潤)爲-108,000,000元至-78,000,000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實現淨利潤-100,276,860.11元,實現扣非淨利潤-101,565,337.05元,全年經營業績與上年同期相比有較大降幅。公司2023年度淨利潤爲負值,應當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及時、準確地披露業績預告,以明確市場預期,但公司遲至2024年3月16日才予以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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