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監管警示函,針對廈門力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5118,簡稱“力鼎光電”)及其時任董事會秘書吳泓越的監管措施。經查明,力鼎光電因宏觀市場環境變化,決定將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光學鏡頭智能製造項目”的建設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原計劃於2023年8月完成。公司在募集資金使用和項目進度方面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問題,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相關規定。
本條資訊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2024年6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監管警示函,針對廈門力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5118,簡稱“力鼎光電”)及其時任董事會秘書吳泓越的監管措施。經查明,力鼎光電因宏觀市場環境變化,決定將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光學鏡頭智能製造項目”的建設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原計劃於2023年8月完成。公司在募集資金使用和項目進度方面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問題,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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