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PingPong獨家回應財聯社表示, 央行近期罰單是針對浙江航天電子在2019年被收購前開展的境內支付業務中部分不合規事項及當時的經營負責人,與PingPong業務並無關。 ②PingPong在2021年收購完成後即開始團隊整改工作,關停原有業務,並已於2022年完成所有整改
財聯社6月6日訊 (記者 曹韻儀)央行總行近期開出巨額罰單,對支付企業PingPong旗下支付公司浙江航天電子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電子”)處以警告處罰,同時共計罰沒約4421.62萬元。
今日,PingPong獨家回應財聯社表示,該處罰系針對浙江航天電子在2019年被收購前開展的境內支付業務中部分不合規事項及當時的經營負責人,與PingPong業務無關。PingPong在2021年收購完成後即開始團隊整改工作,關停原有業務,並已於2022年完成所有整改。
根據央行發佈的公告,航天電子的違法行爲類型共計8項,涉及違反機構管理規定、商戶管理規定、清算管理規定、賬戶管理規定等多項規定。在客戶交易方面,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還存在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爲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違法行爲。
時任航天電子總經理助理的牟某燕、時任該公司商務部總監的張某權分別被處以罰款11.5萬元、警告並罰款30萬元的處罰。
“該處罰系針對浙江航天電子在2019年被收購前開展的境內支付業務中部分不合規事項及當時的經營負責人。在2021年收購完成後,PingPong立即委任了新的經營團隊,全面關停其原有業務,加強其合規能力及科技能力,並已於2022年完成所有整改。”
PingPong對財聯社回應,已使其轉型成爲一家專注於服務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的安全合規的支付公司,同年,浙江航天電子順利完成《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續展,有效期限爲2022年6月27日至2027年6月26日。
PingPong方面表示,公司堅持合規經營,不存在外界謠傳的合規問題,目前經營一切正常。公司今後也將持續投入,進一步提升浙江航天電子合規治理水平和科技能力。
據業內人士表示,從航天電子的違法行爲來看,均是央行多次判犯的行爲,而“最後一條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爲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違法行爲,往往容易出現較高罰單。
根據《反洗錢法》中明確的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不得爲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爲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