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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正电机等因披露信息不准确,董事长与财务总监被出具警示函

浙江方正電機等因披露信息不準確,董事長與財務總監被出具警示函

金融屆 ·  06/06 10:26

2024年6月6日,浙江證監局公告,浙江方正電機及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因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據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浙江方正電機及相關責任人執出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外,浙江方正電機等需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且浙江證監局表示,堅決打擊一切違規行爲,決不姑息。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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