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企業選擇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條已成爲歷史。企業境外上市可直接遞交招股書,而大路條將被“備案通知書”代替。
2024年6月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發佈關於北京賽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4〕1163號)。
備案通知書具體如下:
北京賽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發行上市的備案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我會對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38,333,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你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你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
2024年6月1日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企業需在聆訊審批日期至少4個營業日之前需提交“備案通知書”,意味賽目科技已取得進行香港上市聆訊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進行上市聆訊。
賽目科技,最新於2024年5月29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其上市主要中介團隊包括:光銀國際爲其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中信里昂爲其整體協調人;普華永道爲其核數師;中倫、銘德爲分別爲其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律師;競天公誠、競天公誠(香港)分別爲其券商中國律師、券商香港律師;弗若斯特沙利文爲其獨立行業顧問。
賽目科技,作爲一家專注於仿真技術創新的科技公司,主要從事智能網聯汽車(ICV)仿真測試產品的設計及研發並提供相關測試、驗證和評價解決方案。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按2022年的收入計,賽目科技是中國ICV測試、驗證和評價解決方案行業的最大市場參與者,市場份額爲5.3%。按2022年的收入計,賽目科技是中國ICV仿真測試工具及平台市場的最大市場參與者,市場份額約爲5.9%。賽目科技是中國幾家能夠提供一站式ICV測試、驗證和評價解決方案的市場參與者之一。
賽目科技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510/documents/sehk24052901181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