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5月27日*ST開元公開信息顯示,蔡志華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3年4月14日,開元教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公告稱,你與江勇、江勝、趙君、新餘中大瑞澤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中大瑞澤)簽訂了《表決權委託協議》,江勇、江勝、趙君、中大瑞澤將其持有公司12.80%的股份的表決權委託給你行使,該次權益變動後,你成爲公司實際控制人。2024年2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稱,你與江勇、江勝、趙君、中大瑞澤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之終止協議》,你不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你解除上述表決權委託的行爲違反了《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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