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銀江(300020.SZ)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於2024年5月24日收到...
智通財經APP訊,*ST銀江(300020.SZ)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於2024年5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87號)(簡稱“警示函”)。
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王騰、韓振興、任剛要、吳孟立: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於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虧損23,395.10萬元,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
公司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公司董事長王騰、總經理韓振興、財務總監任剛要、董事會秘書吳孟立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執行財務和會計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