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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A+H再进一步,香港上市获证监会备案通知书

鈞達股份A+H再進一步,香港上市獲證監會備案通知書

瑞恩資本RyanbenCapital ·  05/20 13:17

根據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企業選擇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條已成爲歷史。企業境外上市可直接遞交招股書,而大路條將被“備案通知書”代替。

5月17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發佈關於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4〕1047號)。

備案通知書具體如下:

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發行上市的備案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我會對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87,167,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你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你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

2024年5月14日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企業需在聆訊審批日期至少4個營業日之前需提交“備案通知書”,意味鈞達股份已取得進行香港上市聆訊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進行上市聆訊。

鈞達股份,於2024年2月6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其上市主要中介團隊包括:華泰國際、招銀國際、德意志銀行爲其聯席保薦人;德勤爲其核數師;天元、美邁斯分別爲其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及美國律師;錦天城、瑞生分別爲其券商中國律師、券商香港律師;弗若斯特沙利文爲其行業顧問。

鈞達股份,成立於2003年,作爲全球領先的專業光伏電池製造商,持續專注於高效光伏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於2023年前六個月按出貨量計,鈞達股份的光伏電池全球市場份額達至約10.8%,排名第五,公司的N型TOPCon電池全球市場份額達至約57.4%,排名第一。

鈞達股份,於2017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碼002865.SZ。

鈞達股份招股書鏈接:

hkexnews.hk/app...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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