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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董秘管哲未尽责成主要责任人

東易日盛信披違規被出具警示函,董秘管哲未盡責成主要責任人

金融屆 ·  05/16 20:37

金融界5月16日消息 2024年4月30日,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存在問題的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隨後,東易日盛收到了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哲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東易日盛在年報中存在財務報表附註內容錯誤與遺漏,以及審計意見類型披露不準確、年度報告網上說明會召開時間披露不準確等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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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質量亟待提高,誠信建設任重道遠

作爲上市公司,東易日盛理應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確保對外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維護廣大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合法權益。然而,頻頻出現在年度報告等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中的錯漏,反映出公司內控和合規意識的薄弱,亟需引起董事會和管理層的高度重視。信息披露質量關乎公司治理水平和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升披露質量,完善內控制度,加強合規培訓,已成爲東易日盛迫在眉睫的任務。作爲中國家裝行業的領軍企業,東易日盛理應以此爲戒,着力提升規範運作水平,樹立行業標杆,爲資本市場誠信建設貢獻力量。

董秘履責不力,監管措施彰顯監管嚴格

在東易日盛本次信披違規事件中,董事會秘書管哲因未能勤勉盡責,成爲負有主要責任的違規當事人。這一事實警示各上市公司董秘,必須時刻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爲準繩,切實履行好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確保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出現問題時及時提示風險。北京證監局此次對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要求限期整改並提交書面報告,凸顯了監管部門從嚴監管、依法監管的堅定決心。這一監管措施的及時出臺,將有力推動公司完善治理、夯實合規基礎,加強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切實提升信披質量,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東易日盛及董秘此次因年報披露違規被出具警示函,給資本市場敲響了警鐘。在日益嚴格的監管形勢下,上市公司應以此爲鑑,堅持依法合規經營,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時全體董監高也應加強學習,提升履職盡責意識,爲公司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只有資本市場各參與主體共同努力,才能營造良好的生態,推動中國資本市場行穩致遠。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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