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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茅”实控人再收警示函 财务资助款两次逾期归还

“牙茅”實控人再收警示函 財務資助款兩次逾期歸還

財聯社 ·  05/16 19:06

①通策醫療參股公司眼科投資、實控人呂建明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②眼科投資未能及時歸還通策醫療於2019年-2020年8月期間提供的1.12億元財物資助款; ③眼科投資、呂建明上述行爲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財聯社5月16日訊(記者 陳抗)通策醫療(600763.SH)實控人呂建明在今日晚間收到了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並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被監管的還有浙江通策眼科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眼科投資”)。

公告顯示,眼科投資未能及時歸還財務資助款,並“逾期”兩次。根據《浙江通策眼科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融資方案框架協議》約定,眼科投資應於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歸還通策醫療於2019年至2020年8月期間提供的1.12億元財物資助款;到了2024年1月9日,通策醫療披露《關於參股公司歸還財務資助款的進展公告》,“眼科投資將於2024年一季度完成歸還財物資助款,如在一季度末未歸還,實控人呂建明將代爲履行歸還義務”。

最終,眼科投資在4月8日才完成還款,根據公司4月9日披露的《關於參股公司已全部歸還財務資助款的公告》,眼科投資已將全部財務資助款1.12億元本金及利息歸還公司。

由於眼科投資未能按照公告的還款計劃及時歸還財務資助款,呂建明在眼科投資未能按承諾時限歸還時沒有代爲履行歸還義務,構成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五條所述情形,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 號)第十七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眼科投資、呂建明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公司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眼科投資爲通策醫療參股公司,呂建明爲實控人,該筆財務資助從2018年3月19日開始,第一筆財務資助金額爲6000萬元,到2020年8月爲止,通策醫療按項目進度陸續提供財務資助共2.6億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眼科投資歸還上市公司1.4億元本金及利息、1.2億元本金對應的全部利息,剩餘1.2億元本金未歸還。

通策醫療在1月9日公告稱,未能在年底歸還,原因是浙江廣濟眼科醫院與眼科投資公司2023年度資金結算延期。

眼科投資是通策醫療踏入“眼科”領域的入口,2017年,通策醫療以自籌資金1億元受讓眼科投資20%的股權(後降至18%)。2023年11月8日,通策醫療又以1.2億元的交易價格,受讓第三方小股東童志鴻轉讓的6%股權,持股比例上升到24%。

針對該次收購眼科投資,通策醫療在公告中表示,此舉“有利於擴大公司眼科領域的投入及收益,符合股東整體利益。本次交易的資金來源爲公司自有資金。”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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