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变更金普新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大发〔2024〕7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金普新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城K区1栋1号6层”变更为“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城K区1栋1号3层301-306室”。
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许可证,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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